(1)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主营业务为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保证三年内不调整成套设备公司员工劳动关系,不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维持员工队伍稳定。
(3)须独自整体受让成套设备公司80%股权。
(4)股权转让价款在转让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5日内一次性付清。
(5)报名时缴纳保证金72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