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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推介
2021年06月08日

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竞价文件

项目编号:RTNF-2021-S-N-06




招租人: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20216



重要提示

各供应商:

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已发布竞价公告,为维护各方利益,现将重要事项提醒各供应商。

1. 本项目招租方式:竞价招租。

2. 确定成交人方式:最终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本项目各报价人可以最多选择1包进行报价,且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

3.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年租金),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供应商在最低成交价(年租金)基础上以2000/次(具体详见项目项目概况一览表)加价金额进行竞价。

4.本项目竞价方式:依托“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取网上竞价招租。“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www.ronghw.cn

5.本项目各包段意向承租人注册报名:本项目《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发布后,意向承租人即可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详情咨询“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98-69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请注意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间,请在报名结束前1天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若因上传时间接近结束时间,导致资格审查通过后,递交保证金时间不足,未报名成功,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6.每包合格的意向承租人少于2家,按流拍处置。

7.本项目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捺印”“个人征信信息” “竞价承诺书”等,详见第五部分资格证明材料格式。

8.现场踏勘:供应商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一旦报价则视为承诺对承租范围无异议,接受租赁物现状等各项条件,所报价格不得更改。

9.常规竞价时长:常规竞价时长为2个小时(20216111400-1600)。限时竞价时间(分钟)5分钟。

10.签订合同后,承租人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划经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出租物所在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以及招租人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招租人无关,所有项目无装修免租期。

11.供应商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如若在取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2.如供应商填报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本次招租人竞价共计1包,供应商最多可对1包进行竞价,且最多只能有1包获得成交资格。

14.本次招租项目通过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竞价最终年租金为租赁年限内每年年租金。

15.成交单位确定成交后,原则上由招租人为承租人提供农资服务、农机服务、油料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承租户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开展相关事宜,若承租人拒不配合,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16.承租人应当自愿优先购买与招租人合作单位的农业保险。

17.其他惠农补贴,由招租人争取,承租人应积极配合。

18.本次出租土地种植者补贴,按土地所在地政府相关政策执行,种植者补贴由承租户自行申报享有。

1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租人: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魏东兴 024-81372066

024-81704566

监督人及电话: 王 宁 024-81548566

藏琳琳 13998162096

网站咨询电话:400-698-6988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 竞价公告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就“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组织网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RTNF-2021-S-N-06

3.项目概况:本次竞价共计1包,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项目概况一览表”。

4.承租方式:按包段整体出租,承租人不得破坏现有结构和主要功能。

5.租赁用途:依法依规经营,开展农作物种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人应是农垦企业、种植企业、养殖企业、农科院所、农业合作社、养殖合作社等涉农实体(为非境外独资主体),以及自然人(为非境外人士)。

3.本次竞价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主体,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竞价活动。

6.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应当资信及信誉良好。

8.企业核查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意向承租人名称—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核查路径: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

9. 在本项目招租人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以往招标及采购的项目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存在中标(成交)后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或招租人主动解除合同等情况的不具备本次竞价报价资格。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竞价全流程使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请意向承租人于公告发布起至20216817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获取文件,注册报名。

网络注册报名方法及流程,详见网站或咨询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698-69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四、供应商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竞价报价时间、方式:

1.本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公告发布起至202169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方式,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按《竞价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编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

2.本项目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6917:00(北京时间)。

3.意向承租人需在202161012:00前,向“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否则自动失去参与竞价的资格。

4.竞价报价时间:202161114:00-16:00(北京时间)。

竞价报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六、其他:

意向承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操作和使用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98-69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对竞价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租人: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魏东兴 024- 81372066

024-81704566

监督人及电话: 王 024-81548566

藏琳琳 13998162096


附件1:项目概况一览表

租赁项目概况一览表

序号

标段

地点

基本情况(以实际踏勘为准)

种养殖项目

耕地
 
(水域)面积

项目期限

土地限价(含补贴)

竞价保证金(元)

踏勘时间

踏勘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土质

有效积温 (参考)

上年土地作物

道路情况

水电情况

灌溉情况

最低
 
限定单价
 
(元//年)

最低年租金
 
(元/年)

合同最低
 
总租金
 
(元)

1

水田项目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镇五七村

弱碱性地

3400

水稻

通畅

有水、有电

自提

水稻

765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31130

567

433755  

1301265  

65064

202167

潘跃秀

15046235012






















注:

1、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的踏勘时间按时到达踏勘集合地点202167日上午10,统一进行现场踏勘,未按时参加踏勘的供应商,招租人将不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参加踏勘的车辆自行准备,全部费用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供应商一旦报价即视为全面理解并接受本文件各项条款要求。如供应商未按竞价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供应商已清楚知道租赁物状况。承租后招租人对供应商提出的有关租赁物状况问题,概不受理并不予调整租金,租赁物实际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2、“附表1:项目概况一览表”的限价均为该租赁物对应的每年最低租赁金额,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低于该价格。

3、供应商在承租后对租赁物进行的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设施、设备),都将视为供应商的自愿行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招租人不做任何补偿。请供应商竞价时综合考虑报价,承租后价格不予调整。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租人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名称

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3

项目编号

RTNF-2021-S-N-06

4

项目内容

详见竞价公告

5

项目地点

具体详见“附件1:项目概况一览表”。

6

招租方式

网上竞价招租

7

标包划分

具体详见“附件1:项目概况一览表”。

8

租赁期限

具体详见“附件1:项目概况一览表”。

9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竞价公告

10

联合体竞价

不允许

11

现场踏勘

详见竞价公告

12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及递交方式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详见本竞价文件第五部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价公告

13

竞价保证金

1.金额:标包最低限价年租金的15%

2.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具体操作按“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显示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698-6988)。

3.竞价保证金交纳要求:意向承租人需在202161012:00前,向“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否则自动失去参与竞价的资格。

4.竞价保证金退还:

1)参与竞价但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有关要求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2)参与竞价并成交的意向承租人,在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租金后,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有关要求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14

竞价有效期

90日历天(从竞价截止之日起算)

15

分包/转包

不允许

16

竞价

参与竞价条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资格审核,按时交纳并同意冻结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网上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202161114:00(北京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202161116:00(北京时间)。

竞价起始价=最低年租金

最低成交价:(1)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最低限价年租金);

2)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最低限价年租金),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竞价方式:以年租金为基数,单价形式

出价形式:增价拍

最小加价阶梯(元):2000/次竞价(详见项目概况一览表)

常规竞价时长:常规竞价时长为2个小时(202161114:00-1600)。

限时竞价阶段:当常规竞价时间进入155516:00区间内,有意向承租人报价,将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在该阶段,意向承租人每次竞价限时在5分钟内,每次仍按(2000/次)加价阶梯随时竞价;如超过5分钟(含)无人再次竞价,本项目相关包段竞价结束,最高报价意向承租人为预成交人。

17

确认成交人

确认成交人的标准:通过资格审核且最终报价最高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即:竞价报价时间截止时,平台最终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该成交人的最终价格为最终成交价,最终成交价为每年年租金

本项目报价人可以最多选择1包进行报价,且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如果存在某个报价人对多包进行报名,招租人有权在资质审核阶段予以退回,按照时间顺序,后报名项目退回)。

报价人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如若在取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8

成交结果

1.竞价结束后,“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示期3天,意向承租人可以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自行查询。

2.出租方以电子邮件和快递形式,只向竞价成交人发送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最终成交结果以出租人出具成交通知书为准。

1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的年租金的15%

形式:成交单位以电汇形式公对公汇入招租人账户

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

退还时间:招租人验收租赁物合格后,在合同终止后30天内,经招租人确认承租人无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后以电汇形式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交纳:承租方逾期或未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转入出租方账户。

注:招租人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成交见成交通知书。

20

合同签订

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21

租金支付方式

1.支付形式:按年支付

2.支付时限:

1)本租赁年度租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对公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

2)下一租赁年度租金:在下一年度11日前支付;

3. 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2

移交场地

签订合同且缴纳合同约定的全部租金后,招租人移交租赁物。

23

其他事宜


成交单位确定成交后,原则上由招租人为承租人提供农资服务、农机服务、油料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承租户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开展相关事宜,若承租人拒不配合,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承租人应当自愿优先购买与招租人合作单位的农业保险。

其他惠农补贴,由招租人争取,承租人应积极配合。

本次出租土地种植者补贴,按土地所在地政府相关政策执行,种植者补贴由承租户自行申报享有。


一、总则

1.定义

1.1招租人: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1.2供应商:向出租方报名,通过资质审核,参与本项目竞价的单位或个人。

1.3成交人: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标的按约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的单位或个人。

2.竞价须知

2.1竞价文件包括文件答疑修改通知等(如有),如竞价文件中的公告、供应商须知等内容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时,则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如竞价公告、竞价文件与文件答疑修改通知内容不一致,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3.真实性保证

3.1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给招租人的资料真实。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未通过后续审查,招租人将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并自本项目竞价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招租人举行的任何形式的招租活动。

3.1.1多个供应商之间构成价格联盟的。

3.1.2资格证明文件填报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或以其他形式干预招租活动,骗取成交的。

4.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竞价公告

5.费用承担

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价有关的费用,招租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通知

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租人将以在本次竞价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接收到有关的通知的,招租人将不承担责任。

二、竞价文件

7.竞价文件的组成,竞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竞价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8.竞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招租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价文件编制的,招租人将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以在本次竞价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供应商,不足1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竞价报名截止时间。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竞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招租人以法定形式发布,招租人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竞价文件。 

8.4招租人可以视竞价具体情况,延长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本项目竞价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的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

三、资格证明文件的编制

9.资格证明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租人就有关竞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编排顺序详见本文件第五部分。其中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部分,未提供格式的自行设计)。

10.2竞价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的规定退还。具体办法是,竞价结束、结果公示后,除违反本项目《竞价文件》有关要求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他未成交意向承租人及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由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退还。

10.3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单价须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本项目采取年租金出租方式,并计入合同,此价格仅为租赁物的租赁费用,其他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因素,在合同执行期间,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不论发生任何情况或由于任何原因,合同价格不再做任何调整。

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招租人确认的价格调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资格证明文件须对竞价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1.2供应商必须保证资格证明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

12.资格证明文件及竞价报价的有效期

12.1竞价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竞价报价均保持有效。

13.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组成资格证明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3.2资格证明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3.3 供应商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及签字。

四、资格证明文件的递交

14.1本项目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6917(北京时间)。资格证明文件需在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并审核通过。

14.2递交方式:网络递交。

五、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

15.1本项目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审 核 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提供资料



1

竞价报价函内容齐全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竞价报价函


2

供应商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承诺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要求体现执照有效期,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要求体现执照有效期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捺印


4

供应商资信证明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证明


5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声明


6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此次竞价。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加盖公章)


7

保密承诺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承诺


8

租赁承诺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承诺


9

承诺书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承诺


10

评审结论(是否合格)


注:以上审查项目全部合格的供应商,招租人将通过其报名,有一项不合格的招租人不予通过,未通过报名的供应商不具有竞价资格。

15.2供应商可多次上传或撤回资格证明文件,招租人或代理方以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后一次上传的电子文件为准进行审查。

15.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根据审核表要求,按照竞价文件第五部分编制。

16.项目终止

1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竞价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租人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竞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 资质审核通过格且按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少于3家。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承租人)

17.成交通知

17.1竞价结束后公示3日。承租方确定后,出租方将以邮件、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出租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承租方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2参与竞价且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方。

17.3出租方对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7.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

供应商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在取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8.1后续审查

18.1.1授予合同前招租人将会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被确定为成交人,未通过审查的,招租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未通过审查的自本项目竞价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招租人举行的任何形式的招租活动。

18.1.2如发现成交人有违反本竞价文件要求的行为,视为未通过后续审查,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由平台全款转入招租人账户),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18.2成交人应在履约保证金缴纳3日内,签订合同。

18.3成交人应按照竞价文件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招租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18.4在合同履行中,招租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招租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18.5成交人一旦成交,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租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8.6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8.7我方将按照“客观真实”的原则,开展承租人评价工作,对承租人承诺的生产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方案、安全环保情况等合同履约行为进行客观评价。评价不达标,视为不良承租人行为,统一上报农发公司生产经营部,列入农发公司“失信人”名单,视情处理为一年、三年直至永久不得参与农发公司有关资产租赁经营业务。

七、

19.保密

19.1供应商自领取竞价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竞价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价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八、询问和质疑

20.供应商有权就竞价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0.1竞价程序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0.2供应商对竞价文件条款或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日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0.3供应商对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租人提出询问。

20.4意向承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操作使用有疑问的,可以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698-6988

20.5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结果发布后3日内提出质疑。

20.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捺印)。

20.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价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0.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0.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租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质疑书没有签字或盖章的;

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7)供应商对竞价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竞价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报价后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

8)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0.10招租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0.11质疑供应商对招租人或招租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租人或招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监管部门投诉。

监督人电话: 王 宁 024-81548566

  藏琳琳 13998162096

投诉电话及邮箱:庄先生(010)56897094duiwaizulin@crta.ltd

注:未按规定提出质疑的投诉不予受理,如有质疑等其他问题请联系质疑联系人。

九、违约处罚

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由平台全款转入招租人账户:

1)竞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竞价报价的;包括得知报价结果后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报价结果的;

2)成交供应商(承租人)未按本竞价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缴纳租金的;

3)供应商串通,搞价格联盟,填报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或以其他形式干预竞价的;

4)对招租人在招租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或对招租人所遵循的程序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违法行为,则该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5)成交供应商(承租方)与招租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6)供应商未按竞价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章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承租人必须逐条响应并作出承诺。供应商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在取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竞价公告

二、相关要求

1、所有出租方提供的土地、大项固定资产、保障设施、水电道路设施及配套用房等生产设施所有权属部队,承租方只享有租赁期间使用权、收益权。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固定设施设备,不得对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备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不得将租赁地块进行非农生产建设和作为生活基础,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由出租方进行处置,且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出租方亦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确需进行改造、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向出租方报送相关材料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形成的不动产及固定设施设备权属归军队及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给予补偿。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承租方应事先将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提交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并按照提交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进行生产,承租方不得引进、种植、养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转基因生物和产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化肥、农药、鱼药等生产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地块,有关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有权就承租方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4、承租方负责租赁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安全管理等工作。

5、承租方应妥善保护租赁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方在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生产过程中,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意外原因等造成的承租方或第三方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彻底完成清场工作,人员全部离场,交还租赁地块及出租方资产;承租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出租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出租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和出租方基地管理公司要求足额缴纳用水、用电等应由承租方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基地管理公司按照土地或水面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代收代缴,在租赁期限到期时,承租方应结清全部费用,否则出租方有权使用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承租方所欠费用。

9、承租方承诺不开展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产业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军事安全保密、或其他国家和军队禁止的经营行为;承租方承诺不开展下列行为:包括在承租土地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经过批准的除外),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和增扩设备,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经过批准的除外),从事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从事影响部队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军队形象的活动等。

10、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竞价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公对公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在按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本年度全部资金,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因特殊原因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不解除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 7 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11、承租方可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测量,若测量结果与出租方提供的测量数据差量大于5%的,则由双方重新进行测量,以双方确认的新测面积为准。若差量小于5%的,则以出租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为准。如租赁土地中涉及树影地,树影地面积计算在租赁面积中,不予扣除。

12、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3、承租方有义务对土地、水面、道路、沟渠进行维护,对土地平整度和秸秆等附属物进行整理处置,确保交付时维持土地原貌。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道路、沟渠破坏严重,土地未整平,秸秆未清理,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修缮、维护、清理,若承租方拒不配合,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14、承诺:一旦成交,不将所租赁的土地或水面转包、分包,也不会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5、因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未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造成出租方设施设备等损坏的,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若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各项费用的,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进行足额赔偿。

16.因国家和军队重大政策调整或因军事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成交承租人应当自接到招租人书面通知后按规定时限,无条件地将所租赁非农设施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招租人和军队的全部财产交还给招租人并完成清退。

17.成交单位确定成交后,原则上由招租人为承租人提供农资服务、农机服务、油料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承租户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开展相关事宜,若承租人拒不配合,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18.承租人应当自愿优先购买与招租人合作单位的农业保险。

19.其他惠农补贴,由招租人争取,承租人应积极配合。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供应商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在取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水面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

土地租赁合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承租人为法人的,填写以下内容--

承租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乙方为自然人的,填写以下内容--

乙方(承租方):【xx

类型:【xx

身份证号码:【xx

联系方式:【xx

电子邮箱:【xx

住址:【xx

甲乙双方就农用土地租赁之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本合同内容,并于【xx】年【xx】月【xx】日在【xx 签约地点描述 xx】签订。

一、租赁地块基本情况及租赁用途

租赁地块位于【xx详细座落位置描述xx】(详见附件1土地平面图,以下简称“租赁地块”),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林地【xx】亩、草地【xx】亩、水面【xx】亩,生产用房面积【xx】平方米。租赁地块为军队所有,甲方享有经营管理权。

租赁用途:开展【xx种植或养殖品种名称xx】。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地块本租赁年度(即【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年租金为【xx】元。

2.租赁地块、水面全部租金,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后【3】日内一次性缴纳。

3.甲方收款后【30】日内向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4.付款方式:转账。

5.甲方收款账号如下:

户名:【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0615000104003954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

6.租赁期内的【乙方开展生产用水,用电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前述服务的,乙方应当在每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一自然月发生的费用,乙方若拖欠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损害租赁地块、农业资源的行为。

2.甲方有全程监督乙方生产的权利。

3.租赁期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报经军队或上级部门批准的事项,由乙方负责前置准备工作,甲方予以提请报批。

4.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并缴纳租金后,向乙方交付使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地块。

5.甲方可根据土地、水面所在地实际情况,对承租户产生的实际用水用电等费用,向相关水利、电力等部门代扣代缴。

5.(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条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地块的所有权属于军队,为军产,甲方对该地块享有经营管理权。租赁期限内,乙方仅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权利,不得抵押、转让、转借、入股联营等。若乙方侵害军队及甲方上述权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已付租金,不进行任何赔偿补偿,乙方无条件交回租赁地块,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有权就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2.乙方在租赁地块区域内负责安排生产,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调整改变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

3.乙方按规定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项目生产,不得改变租赁地块用途;必须利用自身力量组织生产管理,不得将租赁地块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不得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区域外的甲方土地及其它资源。发生以上任何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地块,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有权就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固定设施设备,不得对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备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不得将租赁地块进行非农生产建设和作为生活基础,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进行处置,且甲方无需向乙方进行任何补偿。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确需进行改造、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报送相关材料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形成的不动产及固定设施设备权属归军队及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不给予补偿。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乙方应事先将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提交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按照提交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进行生产,乙方不得引进、种植、养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转基因生物和产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化肥、农药、鱼药等生产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地块,有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有权就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6.乙方负责租赁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安全管理等工作。

7.乙方应妥善保护租赁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修复,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在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生产过程中,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意外原因等造成的乙方或第三方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9.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彻底完成清场工作,人员全部离场,交还租赁地块及甲方资产;乙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成交单位确定成交后,原则上由招租人为承租人提供农资服务、农机服务、油料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承租户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开展相关事宜,若承租人拒不配合,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11.承租人应当自愿优先购买与招租人合作单位的农业保险。

12.其他惠农补贴,由招租人争取,承租人应积极配合

10.(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条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地块交付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租金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逾期天数退还相应的租金。

2.乙方擅自改变租赁地块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日仍未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乙方擅自将租赁地块转租、分租、转借或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全部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六、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因为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时终止。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将租赁地块及相关资产交还甲方,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除,均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因国家和军队重大政策调整或因军事需要,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指定时限无条件地将所租赁地块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和军队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并完成清退。甲方按照实际租赁期限收取租金,对乙方损失不予补偿。乙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其他约定

1.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具体事宜需要进一步明确,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资产归属、违约责任、结算条款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包括1个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1.租赁地块平面图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xx合同专用章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捺指印):

--乙方为自然人的--

乙方(签字并捺指印):【xx签字、捺指印处xx

--乙方为法人的--

乙方(盖章):【xx公章或经备案的合同专用章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捺指印):【xx签字处xx


安全管理协议

编号:【xx

甲方(出租方):【区域公司或具备法人资格的基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

邮政编码:【xx

授权代表:【xx

--乙方为法人的,填写以下内容--

乙方(承租方):【xx

类型:【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

电子邮箱:【xx

联系电话:【xx

授权代表:【xx

--乙方为自然人的,填写以下内容--

乙方(承租方):【xx

类型:【xx

身份证号码:【xx

联系方式:【xx

电子邮箱:【xx

住址:【xx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和义务,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xx】的《农用土地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项下租赁地块、租赁标的(下称“租赁地块”)租赁生产经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甲方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保证具备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在租赁地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特许经营的,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并及时交甲方备案。

2.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对于甲方和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部门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和标准或完成整改。

3.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租赁地块范围内的农业安全生产及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具体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乙方应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乙方应加强防汛、防台、防雷、防暑、防冻等灾害气候的防范措施。

6.乙方不得从事或加重对租赁地块有环境污染、水土破坏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租赁地块开展掠夺性生产活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所在地的有关标准。

7.乙方应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禁止在租赁地块内形成“三合一”(生产、住宿、仓储在同一建筑空间内)场所。

8.乙方应保证租赁地块内在用的特种设备、各类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应保证租赁地块内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将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报甲方备案,并及时更新。

9.乙方应承担租赁地块内的电气线路、变配电室、泵房等设施设备以及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如维修、保养、检验检测、电试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运行或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移交的设施设备以及特种设备须符合正常运行和使用状态,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10.乙方在租赁地块范围内仅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与乙方租赁用途相关且必须的设施设备安装及施工,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租赁地块的用途。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乙方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乙方施工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而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该工程项目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将竣工图纸、验收报告或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电气线路检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证明等交甲方备案;未将上述验收报告报甲方备案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在租赁地块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疏散标志完好有效,乙方应定期检查监督并及时制止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违规违章动火作业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12.租赁地块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设施、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或无牌、无证伪劣电器产品,电气线路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乙方应将每次合格的电试报告及其它检测报告报甲方备案。

13.乙方不得在租赁地块内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外的甲方土地及其它资源。对于租赁用途为农业类的地块,严禁引进、种植、养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转基因生物和产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化肥、农药、鱼药等生产资料。

14.租赁地块内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确需使用的,乙方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并制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15.乙方雇员出现集体上访或滋事等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或其它纠纷,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及时向公安或其他相关机关报告。

16.租赁地块因严重违反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规定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被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查封或停业整改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7.租赁地块内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管理制度,做好风险辨识,落实相关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18.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9.乙方应对租赁地块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并且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0.租赁地块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后,乙方应依法及时处理,同时向租赁地块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告知甲方。

21.法律规定乙方作为租赁地块的临时管理人应当承担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二、甲方的安全管理权限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在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安全生产及环保等法律法规,随时对乙方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护林防火、消防安全、高危、高空、高风险作业、用水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乙方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有权对同一区域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甲方或市场监督部门等其他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乙方拒不纠正或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向租赁地块所在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乙方对甲方要求其纠正或整改期限超出10日,仍未纠正或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

4.甲方有权授权甲方书面指定的机构或组织代替甲方行使安全管理职权。

三、附则

1.本协议在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租赁场所腾退并向甲方支付租金、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后终止。

2.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租赁地块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xx公章或合同专用章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签字处xx

日期:



--乙方为法人的--

乙方(盖章):【xx公章或经备案的合同专用章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签字处xx

日期:


--乙方为自然人的--

乙方(签字并捺指印):【xx签字、捺指印处xx

日期:





第五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说明:

1.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需按本节所列的内容编制。意向承租人需按照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时间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待出租方审核通过后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方有资格进行竞价。意向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包括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材料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出租方不予通过,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的意向承租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2.意向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内容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材料查找不到,后果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本资格证明材料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5.全部文件应按意向承租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



(格式)



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RTNF-2021-S-N-06



资格证明文件

(适用于涉农实体)





供应商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一、 竞价报价函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竞价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出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竞价文件中规定的竞价有效期内遵守本竞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竞价有效期为自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竞价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竞价文件规定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

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低于年租金时,报价将被拒绝。

5.我方保证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竞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7.保证遵守竞价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可被贵方不予退还。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竞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接受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 E-mail

(移动)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二、非外资企业且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竞价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为非外资企业且非外资控股企业。

二、我单位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或个体工商户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和招租人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招租人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的竞价活动,我公司在银行未发生透支行为,结算业务无不良纪录;贷款存续期间,未发生过逾期、欠息情况,无欠款记录,资信良好。

如上述证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的竞价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六、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注:企业核查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供应商名称—点击查询;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核查路径: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称、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资格证明文件中。


七、保密承诺书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竞价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招租人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竞价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竞价项目相关信息。

四、竞价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租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竞价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和招租人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招租人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八、租赁承诺

项目名称: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RTNF-2021-S-N-06  

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所有出租方提供的土地、大项固定资产、保障设施、水电道路设施及配套用房等生产设施所有权属部队,承租方只享有租赁期间使用权、收益权。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固定设施设备,不得对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备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不得将租赁地块进行非农生产建设和作为生活基础,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由出租方进行处置,且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出租方亦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确需进行改造、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向出租方报送相关材料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形成的不动产及固定设施设备权属归军队及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给予补偿。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承租方应事先将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提交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并按照提交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进行生产,承租方不得引进、种植、养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转基因生物和产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化肥、农药、鱼药等生产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地块,有关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有权就承租方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4、承租方负责租赁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安全管理等工作。

5、承租方应妥善保护租赁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方在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生产过程中,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意外原因等造成的承租方或第三方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彻底完成清场工作,人员全部离场,交还租赁地块及出租方资产;承租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出租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出租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和出租方基地管理公司要求足额缴纳用水、用电等应由承租方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基地管理公司按照土地或水面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代收代缴,在租赁期限到期时,承租方应结清全部费用,否则出租方有权使用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承租方所欠费用。

9、承租方承诺不开展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产业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军事安全保密、或其他国家和军队禁止的经营行为;承租方承诺不开展下列行为:包括在承租土地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经过批准的除外),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和增扩设备,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经过批准的除外),从事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从事影响部队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军队形象的活动等。

10、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竞价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公对公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在按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本年度全部资金,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因特殊原因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不解除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 7 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11、承租方可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测量,若测量结果与出租方提供的测量数据差量大于5%的,则由双方重新进行测量,以双方确认的新测面积为准。若差量小于5%的,则以出租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为准。如租赁土地中涉及树影地,树影地面积计算在租赁面积中,不予扣除。

12、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3、承租方有义务对土地、水面、道路、沟渠进行维护,对土地平整度和秸秆等附属物进行整理处置,确保交付时维持土地原貌。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道路、沟渠破坏严重,土地未整平,秸秆未清理,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修缮、维护、清理,若承租方拒不配合,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14、承诺:一旦成交,不将所租赁的土地或水面转包、分包,也不会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5、因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未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造成出租方设施设备等损坏的,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若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各项费用的,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进行足额赔偿。

16.因国家和军队重大政策调整或因军事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成交承租人应当自接到招租人书面通知后按规定时限,无条件地将所租赁非农设施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招租人和军队的全部财产交还给招租人并完成清退。

17.成交单位确定成交后,原则上由招租人为承租人提供农资服务、农机服务、油料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承租户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开展相关事宜,若承租人拒不配合,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18.承租人应当自愿优先购买与招租人合作单位的农业保险。

19.其他惠农补贴,由招租人争取,承租人应积极配合

20.意向承租人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参与竞价,一旦报价视为供应商已清楚知悉上述要求,如成交承租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视为成交承租人违约,如未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已递交履约保证金但未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已递交履约保证金且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且违约行为可能将通过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如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将通过相关部门纳入信用体系。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九、承诺书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的竞价活动,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我方知悉在竞价采购活动中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由平台全款转入招租人账户,并且我方承诺如下:1.按照竞价文件要求,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第一年全部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对公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我方违约责任。2.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参加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租赁物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租赁物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如我方未按竞价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视为我方已清楚知道租赁物状况,任何因我方忽视或误解租赁物现状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我方承诺一旦报价即视为全面理解并接受租赁物现状及本文件各项条款要求,且价格不得更改,承租后招租人对我方提出的有关租赁物状况问题,概不受理并不予调整租金。

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放弃成交资格并同时放弃竞价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同意招租人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接受招租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方进行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格式)



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RTNF-2021-S-N-06



资格证明文件

(适用于自然人)





意向承租人全称: (签字并捺印)




一、竞价报价函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意向承租人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竞价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出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竞价文件中规定的竞价有效期内遵守本竞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竞价有效期为自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竞价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竞价文件规定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

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低于年租金时,报价将被拒绝。

5.我方保证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竞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7.保证遵守竞价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可被贵方不予退还。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竞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接受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 E-mail

(移动)

意向承租人姓名: (签字并捺印)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意向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捺手印)



三、意向承租人的资信声明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本意向承租人现参与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的竞价活动,我在银行未发生透支行为,结算业务无不良纪录;贷款存续期间,未发生过逾期、欠息情况,无欠款记录,资信良好。

如上述证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证明。


特此证明


意向承租人姓名:  (签字并捺印)

 


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本意向承租人现参与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的竞价活动,在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日前查询了本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姓名: (签字并捺印)


五、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注:企业核查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供应商名称—点击查询;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核查路径: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称、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资格证明文件中。






六、保密承诺书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竞价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招租人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竞价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竞价项目相关信息。

四、竞价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租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竞价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和招租人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招租人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意向承租人姓名: (签字并捺印)

 

七、租赁承诺


项目名称: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RTNF-2021-S-N-06

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所有出租方提供的土地、大项固定资产、保障设施、水电道路设施及配套用房等生产设施所有权属部队,承租方只享有租赁期间使用权、收益权。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固定设施设备,不得对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备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不得将租赁地块进行非农生产建设和作为生活基础,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由出租方进行处置,且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出租方亦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确需进行改造、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向出租方报送相关材料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形成的不动产及固定设施设备权属归军队及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给予补偿。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承租方应事先将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提交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并按照提交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进行生产,承租方不得引进、种植、养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转基因生物和产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化肥、农药、鱼药等生产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地块,有关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有权就承租方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4、承租方负责租赁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安全管理等工作。

5、承租方应妥善保护租赁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方在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生产过程中,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意外原因等造成的承租方或第三方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彻底完成清场工作,人员全部离场,交还租赁地块及出租方资产;承租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出租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出租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和出租方基地管理公司要求足额缴纳用水、用电等应由承租方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基地管理公司按照土地或水面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代收代缴,在租赁期限到期时,承租方应结清全部费用,否则出租方有权使用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承租方所欠费用。

9、承租方承诺不开展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产业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军事安全保密、或其他国家和军队禁止的经营行为;承租方承诺不开展下列行为:包括在承租土地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经过批准的除外),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和增扩设备,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经过批准的除外),从事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从事影响部队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军队形象的活动等。

10、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竞价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公对公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在按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本年度全部资金,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因特殊原因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不解除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 7 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11、承租方可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测量,若测量结果与出租方提供的测量数据差量大于5%的,则由双方重新进行测量,以双方确认的新测面积为准。若差量小于5%的,则以出租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为准。如租赁土地中涉及树影地,树影地面积计算在租赁面积中,不予扣除。

12、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3、承租方有义务对土地、水面、道路、沟渠进行维护,对土地平整度和秸秆等附属物进行整理处置,确保交付时维持土地原貌。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道路、沟渠破坏严重,土地未整平,秸秆未清理,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修缮、维护、清理,若承租方拒不配合,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14、承诺:一旦成交,不将所租赁的土地或水面转包、分包,也不会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5、因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未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造成出租方设施设备等损坏的,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若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各项费用的,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进行足额赔偿。

16.因国家和军队重大政策调整或因军事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成交承租人应当自接到招租人书面通知后按规定时限,无条件地将所租赁非农设施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招租人和军队的全部财产交还给招租人并完成清退。

17.成交单位确定成交后,原则上由招租人为承租人提供农资服务、农机服务、油料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承租户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开展相关事宜,若承租人拒不配合,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18.承租人应当自愿优先购买与招租人合作单位的农业保险。

19.其他惠农补贴,由招租人争取,承租人应积极配合

20.意向承租人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参与竞价,一旦报价视为供应商已清楚知悉上述要求,如成交承租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视为成交承租人违约,如未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已递交履约保证金但未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已递交履约保证金且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且违约行为可能将通过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如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将通过相关部门纳入信用体系。


意向承租人姓名: (签字并捺印)

 



八、承诺书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2021年水田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TNF-2021-S-N-06的竞价活动,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我方知悉在竞价采购活动中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由平台全款转入招租人账户,并且我方承诺如下:1.按照竞价文件要求,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第一年全部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对公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我方违约责任。2.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参加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租赁物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租赁物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如我方未按竞价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视为我方已清楚知道租赁物状况,任何因我方忽视或误解租赁物现状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我方承诺一旦报价即视为全面理解并接受租赁物现状及本文件各项条款要求,且价格不得更改,承租后招租人对我方提出的有关租赁物状况问题,概不受理并不予调整租金。

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放弃成交资格并同时放弃竞价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同意招租人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接受招租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方进行处罚。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姓名: (签字并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