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绥中县宏运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绥中县叶家镇叶家村
债权总额:929.84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绥中县宏运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929.84万元,其中贷款本金456.22万元、利息473.62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质押。
企业概况
绥中县宏运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4日,注册地址为绥中县叶家镇叶家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孙振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煤炭、钢材、建筑材料、矿产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销售、服装加工。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情况
葫芦岛中宁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8日,注册地址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阳光城市花园A1#-17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孙东华,注册资本为2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及耗材、五金交电、电缆、光缆、钢材、石化产品(不含成品油和化学危险品)、矿产品、煤炭销售;汽车租赁。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义县旺燃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7日,注册地址为义县头道河乡张家湾村,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冯辉,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孙振华,女,汉族,1977年6月10日出生,住所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1-6号楼。
孙光华,女,汉族,1973年4月19日出生,住所为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南街居民委自建28号。
质押物情况
该项目质押物为煤炭。
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已对债务人及担保人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绥中县宏运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原债权银行对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葫芦岛中宁物资有限公司、义县旺燃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孙振华、孙光华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生效后,原债权银行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已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保证人较多,有一定的代偿能力。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预计处置周期较短,有较大的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24-31880256、13514237077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