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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堆子厂房土地项目简介
2022年09月29日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7917号至08007920号

地址:庄河市青堆镇双河大街395-1号至395-4号

项目披露事项

1、庄河市青堆镇双河大街1宗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全部标的资产整体“打包”对外转让,标的资产详情见公告附件《庄河市青堆镇双河大街1宗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转让项目-挂牌交易明细表》。

2、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披露:“关于被评估单位的相关抵押等事项说明: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9)连银字第000060号-担保03)记载,抵押人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与债务人辽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约定抵押借款,债权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19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1日,抵押物为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庄河市清堆镇双河大街395号的工业用房-办公、车间、宿舍,均已设定抵押登记。本次评估未考虑抵押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房地产事宜所涉及的位于大连市庄河市青堆镇双河大街385号的1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辽隆评报字[2022]1412号)。

4、因历史遗留问题,本项目标的资产中锅炉房(405㎡)、变电所(149.292㎡)、门卫房(53.64㎡)、平房(120㎡)未办理产权证,该部分房屋建筑物以现状进行转让,未来该部分房屋建筑物能否办理产权证由受让方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准落实,转让方对此不做出任何保证。

5、因辽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务人)于2019年06月12日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2年06月22日,贷款本金剩余人民币2250万元),转让方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将本项目标的资产中办公楼2383.64㎡、车间2770.01㎡、车间5457.45㎡、宿舍1929.08㎡及土地使用权23702.56㎡(以下简称“抵押资产”)和上级单位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仓库办公综合楼382.23㎡、库房6318㎡及土地使用权13129.1㎡和一并提供给贷款银行作为贷款抵押担保并被设立抵押登记。根据转让方的资产处置要求,为保证本项目标的资产中抵押资产能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受让方须同意代为清偿本项目抵押资产所对应的债务(以贷款银行要求解除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所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准)并消灭抵押权。请意向受让方知悉并了解相关风险,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以及愿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6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