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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天成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2022年11月15日

债务企业名称:辽宁天成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 鞍山市铁西区红旗西街89号

债权总额:1241.35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22年10月20日,利息金额以最终实际处置时计算为准)

债权情况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辽宁天成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本息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债权本金792.67万元,2022年10月20日利息合计448.68万元,债权总额合计1241.35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保证人为李凤钢、高素君,抵押物为辽宁天成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7227.35平房产和11828.84平土地使用权。

债务企业概况

辽宁天成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凤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为2011年04月01日,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股东为李凤钢(认缴400万元,占80%)、李艳清(认缴100万元,占20%),注册地址为鞍山市铁西区红旗西街89号,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输送机械、矿山机械设备制造及安装;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制造、销售、测试、维修;脚手架、测温元件、化工设备制造;机械及铆焊加工;非标设备的制造及安装;钢材销售;化工设备设计制造;电力设备设计制造、工矿设备设计制造、环保设备设计制造、机电安装设计制造;制造、安装、维修、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

保证人概况

1、李凤钢,男,汉族,住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民主街。

2、高素君,女,汉族,住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民主街。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主债务人位于鞍山市铁西区红旗南街89号的研发楼1572.54平、机加车间厂房5654.81平,及土地使用权11828.84平。位于债务人厂区内。

诉讼情况

2019年10月31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711民初18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辽宁天成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偿还7,926,652.12元本金及至2019年7月29日的利息129,567.17元及之后罚息;支付保全费5000元;对抵押土地使用权及以上房屋所有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李凤钢、高素君对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物状态较好,该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并处于执行状态,可依法进行诉讼追偿。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人:万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36 18640450550

                 024-31880235  13998288505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