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本溪碧水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碧水云天小区
债权总额:55,337.0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按24%/年利率计算,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本溪碧水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5,337.08万元,其中本金17,872.09万元、利息37,464.99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
债务企业概况
本溪碧水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程晓红;住所为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碧水云天小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抵押物概况
债务人所有的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峪街道办事处高峪社区的土地使用权70600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债务人所有的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808-22栋等17栋楼、808-2栋、808-6栋的在建工程462套、55193.67平,包括住宅和商业用房(其中38套抵押物在我公司执行中被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已被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案外人提起涂销抵押权诉讼。截至公告日,上述房产已被法院判决涂销抵押权,尚未办理解除抵押手续,但未来存在我司主动解除或者法院强制解除抵押的风险,最终以最终以政府抵押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质押物概况
质押物为程晓红持有的本溪碧水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20万股股权;任振春持有的本溪碧水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80万股股权。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为程晓红,本溪碧水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资产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核心区域,北侧临太子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抵押房产已经全部建成,达到入住状态,未开发的抵押土地具备一定价值。
该债权已部分诉讼,现处于执行阶段,已查封如下资产:债权抵押土地使用权(部分);程晓红、任振春持有的本溪碧水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本溪碧水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466套、56117.47平方米房产;程晓红持有的辽宁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50万元股权及沈阳东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万元股权;程晓红所有的一套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222-6号房产,面积133平方米(已抵押给其他债权人)。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45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