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青阳洞油库房产土地推介资料
自贡分公司房产土地(关停油库)
一、自贡分公司关停油库土地房产情况
房产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二佛村八组,2005年建成,实际持有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自贡销售分公司”。
资产状况:资产现状为闲置,最新的资产分类评价结果为低效资产,青阳洞油库自停止使用后一直以场地对外出租的方式进行盘活,但2022年5月经荣县安委会审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依据《荣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出通告关停,无法继续进行对外出租。
房产证编号为“荣权(全)字第0007526号”、“荣权(全)字第0007527号”、“荣权(全)字第0007528号”、“荣权(全)字第0007541号”,证载权利人为“四川省石油总公司荣县支公司”,建筑面积分别为351.64㎡、72.8㎡、215.9㎡、136.78㎡,砖混结构,原房产用途为“办公楼”,现以上房产均已拆除,产权证未注销,目前地面房产均为原承租户修建,未办理产权证。
土地证编号“川国用(2005)第02116号”,证载权利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性质为“作价入股”,土地面积8124.5㎡,无使用截止时间。
房产、土地账面原值为0,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房产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
该房产的权证为土地使用证、房产登记证。
附件1:关停油库现状照片(外观)
附件1:关停油库现状照片(内部)
附件2:产权证照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