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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丹东华夏电器厂债权营销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债务企业名称:丹东华夏电器厂

所在地:东港市菩萨庙镇

债权总额:2636.43万元 (截至2025年10月20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5年10月20日,丹东华夏电器厂债权总额2,636.43万元,其中本金1,300.00万元,利息1,336.43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

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人为:抵押人丹东华夏电器厂。保证人为宋玉荣、刘永芳、宋玉华、戚淑兰、孙金华。

二、债务企业情况

债务企业丹东华夏电器厂成立于:1992年7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12042860X3,法定代表人:宋玉荣,公司类型为:股份合作制,注册地址:东港市菩萨庙镇,注册资本:341万元,股东情况:宋玉荣持股比例50.7331%、孙金华持股比例43.9883%、宋玉华持股比例5.2786%,行业类别:制造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力器材、汽车零部件、通用零部件、机械加工、模锻。企业无对外投资,无特许经营许可证。

三、保证人情况

1.自然人保证人宋玉荣,男,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观海山村。2.自然人保证人刘永芳,女,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观海山村。3.自然人保证人宋玉华,男,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观海山村。4.自然人保证人戚淑兰,女,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观海山村。5.自然人保证人孙金华,女,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上川村。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位于东港市菩萨庙镇菩萨庙村的6处工业房产(面积合计房产面积合计6272.12平方米(其中435.06平方米、540.66平方米、720.29平方米,均为二层建筑,砖混结构;680.68平方米、949.41平方米、2946.02平方米,均为一层建筑,彩钢结构)及2宗工业土地 (面积合计10508平方米,终止日期分别为终止日期2055年9月15日、2059年6月3日)。

房产一:435.06平方米,二层建筑,砖混结构。

房产二:540.66平方米,二层建筑,砖混结构。

房产三:720.29平方米,二层建筑,砖混结构。

房产四:680.68平方米,一层建筑,彩钢结构。

 房产五:949.41平方米,一层建筑,彩钢结构。

房产六:2946.02平方米,一层建筑,彩钢结构。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资产主要分布于东港市菩萨庙镇,位于东港市的西南部,位于菩萨庙中心小学东北侧,约100米,周边有滨海公路,停车方便,距离大孤山火车站约11.6公里,

资产债权清晰、权属无重大争议,抵押物成新率达到6成,目前处于闲置情况,该区域已达“五通”,厂区内有水电配套,能满足一般工业用房需求,有一定投资价值。

该债权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 刘经理       魏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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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