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丹东华夏电器厂
所在地:东港市菩萨庙镇
债权总额:2636.43万元 (截至2025年10月20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基准日2025年10月20日,丹东华夏电器厂债权总额2,636.43万元,其中本金1,300.00万元,利息1,336.43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
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人为:抵押人丹东华夏电器厂。保证人为宋玉荣、刘永芳、宋玉华、戚淑兰、孙金华。
二、债务企业情况
债务企业丹东华夏电器厂成立于:1992年7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12042860X3,法定代表人:宋玉荣,公司类型为:股份合作制,注册地址:东港市菩萨庙镇,注册资本:341万元,股东情况:宋玉荣持股比例50.7331%、孙金华持股比例43.9883%、宋玉华持股比例5.2786%,行业类别:制造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力器材、汽车零部件、通用零部件、机械加工、模锻。企业无对外投资,无特许经营许可证。
三、保证人情况
1.自然人保证人宋玉荣,男,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观海山村。2.自然人保证人刘永芳,女,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观海山村。3.自然人保证人宋玉华,男,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观海山村。4.自然人保证人戚淑兰,女,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观海山村。5.自然人保证人孙金华,女,住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镇上川村。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位于东港市菩萨庙镇菩萨庙村的6处工业房产(面积合计房产面积合计6272.12平方米(其中435.06平方米、540.66平方米、720.29平方米,均为二层建筑,砖混结构;680.68平方米、949.41平方米、2946.02平方米,均为一层建筑,彩钢结构)及2宗工业土地 (面积合计10508平方米,终止日期分别为终止日期2055年9月15日、2059年6月3日)。
房产一:435.06平方米,二层建筑,砖混结构。
房产二:540.66平方米,二层建筑,砖混结构。
房产三:720.29平方米,二层建筑,砖混结构。
房产四:680.68平方米,一层建筑,彩钢结构。
房产五:949.41平方米,一层建筑,彩钢结构。
房产六:2946.02平方米,一层建筑,彩钢结构。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资产主要分布于东港市菩萨庙镇,位于东港市的西南部,位于菩萨庙中心小学东北侧,约100米,周边有滨海公路,停车方便,距离大孤山火车站约11.6公里,
资产债权清晰、权属无重大争议,抵押物成新率达到6成,目前处于闲置情况,该区域已达“五通”,厂区内有水电配套,能满足一般工业用房需求,有一定投资价值。
该债权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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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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