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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和辽宁天健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2022年05月17日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和辽宁天健金盾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资产分布地区均为抚顺市。。2户债权本金合计4,500.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15日,利息合计2,112.02万元,债权总额6,612.02万元。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辽宁省沈抚新区科技城4号路北侧

债权总额:5,848.72万元

1.债权情况

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848.72万元,其中本金4,000万元,利息1,848.72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抚顺惊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商业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辽宁天健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工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保证人为韩旭、李娟、韩颖、韩晶、王民。

2.债务企业概况

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09月04日,法定代表人:张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科技城4号路北侧,经营范围: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测、服务,电气设施工程施工、设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保证人和抵押人概况

①抵押人抚顺惊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成立日期为2010年01月06日,法定代表人丛素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住所地位于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抚矿开发4号楼2单元202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服务;车辆存放;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②抵押人辽宁天健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成立日期为2017年09月06日,法定代表人:丛淑莲,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住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企业经营范围:消防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维修,计算机及网络安装与调试,计算机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五金、交电、化工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③韩旭,男,汉族,住址为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④李娟,女,汉族,住址为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⑤韩晶,女,汉族,住址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⑥王民,男,住址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⑦韩颖,女,住址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4.抵押物概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1、抚顺惊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抚区永安路15号的商业房产8541.92平方米和28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辽宁天健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抚顺经济开发区沈东五路的10608.17平方米的工业房产和22962平方米的工业土地使用权。

5.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状态良好,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

二、辽宁天健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债权总额:763.30万元

1.债权情况

抚顺韩泰经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63.30万元,其中本金500万元,利息263.3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抚顺亿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债务企业概况

企业成立日期为2017年09月06日,法定代表人:丛淑莲,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住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企业经营范围:消防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维修,计算机及网络安装与调试,计算机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五金、交电、化工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保证人抚顺亿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概况

企业成立日期为2012年09月03日,法定代表人韩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住所地位于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9-1号楼东103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4.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企业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2年5月 17 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2年5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