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企业名称: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债权总额:21,815.21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2年5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1,815.2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3,000万元、利息8,815.21万元。贷款方式为质押、保证。
企业概况
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4007683461563,注册地址为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新军,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船舶制造、船舶修理、钢结构制作与安装等。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情况
葫芦岛渤船重工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0月5日,注册地址为葫芦岛市龙港区岛里海丰路1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边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钢质船舶修造、铆焊、制造电焊条、起重机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等。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质押物情况
该项目质押物为崔晓锦持有的大连大正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850万股股权,已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大连大正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0日,注册地址为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堡镇许家窑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徐鸿国,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设备、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及医用垃圾处理设备、给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及成套供应(总承包)等。
诉讼情况
我公司已对该项目部分借款本金100万元进行了诉讼,法院已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我公司对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质押物为大连大正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75%股权,已办理出质登记,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2年5月2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7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