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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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成立时间 |
1997-01-22 |
注册资本(万元) |
678161.5684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7002426682145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
职工人数 |
5118人 其中: 在岗人 离退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3.690000 % |
2 |
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50000 % |
3 |
青州泰和矿业有限公司 |
2.650000 % |
4 |
辽宁腾华塑料有限公司 |
2.650000 % |
5 |
辽宁程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
2.510000 % |
6 |
上海绿地弘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210000 % |
7 |
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
2.210000 % |
8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920000 % |
9 |
锦州市财政局 |
1.730000 % |
10 |
锦州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20000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606261.8 |
1071176.9 |
809078.4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53118892.7 |
49221145.9 |
3897746.8 |
审计机构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2016-12-31 |
1606261.8 |
1071176.9 |
809078.4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年报 |
53118892.7 |
49221145.9 |
3897746.8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辽宁天行健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沈阳市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7-08-28 |
评估基准日 |
2016-12-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53118892.7 |
|
负债总计(万元) |
49221145.9 |
|
净 资 产(万元) |
3897746.8 |
4299544.3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102.4385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
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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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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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不参与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沈阳市中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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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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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70000.00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000699431073W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077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0770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辽宁省国资委 |
组织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辽宁省国资委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批复;批准文号:辽国资产权【2017】186号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02.438500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企业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具有较长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2、企业入股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应真实、合法。严禁企业以债务资金、信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锦州银行。 (二)、指标要求 1、单一企业持股比例要求。主要股东包括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0%。 2、“两参一控”要求。即同一股东入股同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如取得控股权只能投或保留一家。 3、财务会计指标要求。企业成立年限须满3年,财务报表必须为合并口径,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加计本次入股后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50%。 (三)、其他条件 1、行业限制方面,按照银监会要求,限制属于房地及 “两高一剩”行业(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的企业入股城商行。 2、关联企业限制方面,严格限制与城商行现有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入股。 3、公司性质方面,禁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持有城商行的股权,对相关股权变更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以受理受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入股城商行。 4、拟入股企业不得入股城商行的情形: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四)、保证金要求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出让价 款的100% 金额为2102.4385万元。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2102.438500 |
交纳方式 |
汇票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交纳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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