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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2辽宁浪潮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项目增加意向受让方相关 资格条件、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的公告
2024年01月12日

根据转让方要求,现增加(2024)2022辽宁浪潮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相关资格条件,延长信息披露时间至2024年2月8日,具体增加如下:

1、根据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技术规范 (I 级要求)》等文件针对于公正性要求的规定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企业资质,法人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范围不得包含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安全产品研发、销售等业务范围,不得为从事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或网络安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企业;自然人意向受让方不应投资或兼职于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或网络安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企业;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公司违反上述文件要求,造成标的公司各项风险及损失的,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

2、标的公司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系统咨询资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等文件确认自身资质,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公司保密资质受损,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

特此公告。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