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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1057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905个废旧形煤炉具整体转让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05月17日

根据转让方要求,(2022)1057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905个废旧形煤炉具整体转让项目,信息披露其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变更至2022年6月1日10时50分,交易条件变更如下:

1.意向受让方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踏勘确认书方可参与竞价。最高出价者为正式受让方,并以其竞拍价为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其余款项(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否则视为受让方放弃购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受托处置人有权将转让标的另行挂牌转让。

3.受让方须承担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

4.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对全部标的进行清场。

5.转让标的的全部情况,需要意向受让方到产权方指定的标的物存放地点(浑南区李相街、东湖街道、五三街道)现场勘察,标的物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现状及施工作业环境均已实际现场勘察状态为准,标的物存放地点单位、产权人、转让方及沈交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义务。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