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债权网络竞价公告
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定于2022年12月1日9:00时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交所)网络竞价平台处置以下标的:
1.标的名称:丹东鑫隆箱业有限公司债权
2.标的基本信息:
序号 |
债务人(主债务人) |
担保人 |
抵押情况 |
本金(元) |
利息(元) |
孳生息(元) |
债权总额(元) |
1 |
丹东鑫隆箱业有限公司 |
牟桂英、石希胜 |
丹东鑫隆箱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东港市前阳镇石桥岗村的房产、土地,房产建筑面积10247.084平方米,土地14932平米。 |
17,400,000.00 |
2,084,368.50 |
3,439,333.34
|
22,923,701.84 |
注:1、债权基准日为2022年9月20日。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抵质押物可能存在损耗、缺损等情况,买受人需自行进行调查了解并承当相应风险,此次处置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3.竞价底价:900万元
请有意竞买者于2022年11月30日15:00前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交纳180万元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并持保证金证明文件到沈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本次转让只接受全款。买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缴付全部价款,已缴纳的保证金可等额充抵转让价款。
特别说明:本次处置为债权转让,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实物资产。实物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
联系电话:024-2256610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链接:(2022金融)016丹东鑫隆箱业有限公司债权网络竞价项目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