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楼一楼公共区域(滨河路店)咖啡店经营合作方征集
(二)信息披露公告期: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日期2026年3月2日--3月9日
(三)合作期:10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利用沈阳地铁的资源和品牌优势,为拓展自营业务渠道,建立旗舰店标杆效应,为后续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拟在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楼一楼公共区域以自营模式开设咖啡店。后续将计划在大东区滂江街23-1号大厦一楼、铁西兴华南街1乙号兴华汇地下以自营模式、合作经营模式等方式开设咖啡店。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前期费用不超过29万元。
(六)付款方式:前期费用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七)合作要求:
合作方将作为本项目的独家经营方,负责以下事项:
1、经营方面所有设备、原材料、消耗品的采购与供应:专业咖啡设备(意式咖啡机、研磨机、冷藏设备等)、咖啡豆及各类原料(奶制品、糖浆、糕点等)、日常运营消耗品(杯具、包装、清洁用品等)。
2、日常运营、员工招聘与管理、产品与服务提供:门店日常运营体系的搭建与执行、员工的招募、培训与团队管理、标准化产品制作与顾客服务流程的提供与优化。
3、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现场安全等全部运营责任: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与体系建设、门店环境卫生的标准化管理与维护、运营现场(含用水用电、设备操作、人流疏导)的安全管控与应急预案制定执行。
4. 负责店铺的整体空间规划、动线设计、立面效果图、施工图绘制(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水电图、节点大样图)、招牌及门头设计、软装陈列建议等。
施工部分:负责根据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全案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水电改造、天地墙的基础装修、定制道具安装、照明系统安装、软装美陈、LOGO墙制作及门店清洁交付。
(八)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法律上和财务 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运营本次挂牌项目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非独立法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参与(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合作方须具备一定规模,合作方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意向合作方须为成熟咖啡连锁品牌运营商,具有在沈阳市内至少十家直营门店运营经验,并且有跨城市跨省份的管理经验(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意向合作方须有深厚的品牌运营能力,能保证每季度的产品上新,过去三年(2023年-至今)内做过至少三次和其他品牌或公司的联名活动(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九)征集方式:
(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征集终止;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合作方接受征集条件及要求与征集方签署交易合同;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征集方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现场谈判情况确定最终合作方;征集方与合作方签署交易合同。
(十)项目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万元,意向合作方须在公告期满日16点前交纳至沈交所指定账户。
(十一)报名材料:
意向合作方需向沈交所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合作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合作委托书(一式两份);
(5)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十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公告期满日16点前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6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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