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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礼仪宫出租
2014年04月15日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名称

沈阳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礼仪宫

年租金

16.56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文钟善

公司类型

事业单位

注册地址

沈阳市市府大路124号

注册资本

199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

E5674209-9

出租标的评估值

16.56万元/年

产权所有制

国资

评估基准日

2009.10.18

挂牌时间

2010.1.8-2010.1.21

首次公告方式

我所网站、LED显示屏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沈阳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09.11.30

面积

300平方米

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沈阳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出租礼仪宫的函

批准单位名称

沈阳市财政局

批复文件

关于沈阳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出租礼仪宫的复函 沈财资函【2009】47号

其他事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竞价方式的选择

电子竞价

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受让条件

1.自然人承租的要求其民族为朝鲜族,且熟知朝鲜族民族礼仪习俗,从事朝鲜族礼仪服务行业三年以上。

2.企业承租的,要求该企业为专业从事朝鲜族礼仪服务行业三年以上的公司。

3.每年签一次合同,合同期限一年。

4.房屋租金以市财政局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租金为准。

5.经营范围限定为朝鲜族礼仪庆典。

6.我馆按合同规定按月收取承租方租金。

7.承租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我馆将不续签合同,并收回房屋。

8.因不可抗力因素(拆迁、搬迁及地震、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营业损失或停止经营时,我馆不负任何责任,由承租方自己解决。

9.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房,不能继续使用时,我馆立即终止合同,双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10.房屋现有装修,经评估装修价值现值为72.56万元,须承租方一次性补偿。

11.由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