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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东房昌黎职工培训中心(河北省昌黎县)房产及土地转让项目恢复挂牌公告
2014年04月15日

根据项目出让方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告知函》(见附件),沈阳东房昌黎职工培训中心(河北省昌黎县)房产及土地转让项目恢复挂牌转让,根据相关规定,挂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延长至2010年11月22日17时止。此间继续办理摘牌手续,原摘牌方可在接受补充信息披露内容的前提下上保留摘牌资格。补充披露事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告 知 函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于2010年11月5日对自属东房职工培训中心房产实施挂牌出售,为此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与承租人李恰协商一致,就因租期未到,租赁协议被终止,由摘牌单位(个人)为承租人补偿因租赁未到、装修和设备改造等费用合计35万元作为经济补偿,双方自2010年12月15日起,终止在2006年4月5日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具体解除协议内容详见《租赁经营合同解除协议书》)。

特此告知。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