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盛京征信有限公司离任审计服务
询价函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沈阳盛京征信有限公司离任审计”项目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盛京征信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0MA0YNRRN74。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401);经营范围:企业征信服务,数据处理及数据储存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2月,公司资产总额4,218.42万元。被审计人自2019年5月至2022年2月期间任沈阳盛京征信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审计主要内容
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三)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四)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五)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六)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
(八)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
(九)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
(十)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十一)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服务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主体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年以上;
(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具有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
(四)具有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项目相关专业人员,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且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五)近3年来公司员工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事项,没有发生重大差错事项,无不良记录。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需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执行人员配置表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一份(对不宜公开的数据或事项可以做必要的脱密处理)。
(三)报价函编制要求一式贰份(包含相应材料),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盖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请在2022年8月10日17:00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二)报价单位应依据项目内容报价(按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三)成交原则:坚持审计服务质量优先,充分响应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本项目服务商。服务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本项目成交的合同价。
(四)本项目须在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征求意见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善文 电话:024-81663012 15710536424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6楼综合管理部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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