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已删除 >> 阳光采购 >> 正文
(2021)4001辽河区域网络中心辅助机房安全隐患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11月18日

辽河区域网络中心辅助机房安全隐患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DBXS-2021-GC-0001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辽河区域网络中心东北销售辅助机房安全隐患改造范围为1楼UPS室与2楼机房。安全隐患改造面积共计234.12㎡,其中:1楼UPS室面积73.84㎡,2楼机房面积160.28㎡。

安全隐患改造项目实施改造后,2楼机房面积增加至294.28㎡,(包括临时机房134.00㎡,用于辽河区域网络中心东北销售辅助机房安全隐患改造期间运行设备临时安装区域,待改造完成保留使用功能)。

具体改造内容包含:

拆除、设备迁移及装饰装修

新、排风系统

空调及冷热通道

供配电及防雷接地

照明

消防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模块化机柜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以上描述只是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不应理解为详尽无缺的,未尽事宜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工期限定90天(如因甲方原因可以顺延)。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拆除、设备迁移及装饰装修系统;

供配电系统;

防雷接地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机房环境设备智能测控系统;

安防系统;

消防报警和气体灭火系统;

新风、排烟系统;

精密空调系统;

UPS电源系统;

模块化机柜系统。

临时机房建设与网络割接

■现场 踏勘

时间:2021年11月22日13点30分,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单位应满足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应满足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

4)项目经理要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项目,现场作业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成立项目经理部,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具备相应安全资质证书。

5)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⑤近三年未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声明。

7)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298.36万元。

8)投标单位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及其他相应处罚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1-11-16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1-11-21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11-29  09:0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5.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1-11-29  09:0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产权大厦3楼。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8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sprtc.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产权大厦5楼


邮编: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 0432-63983960;0432-6398385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刘维岩

电话: 0432-63983189

传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lwya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