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公告(公开竞价)
(编号:SJS-2022-FW-0001)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信息
本竞价项目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项目已由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采购预算、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 限价(元) |
备注 |
1 |
采购服务电子交易平台 |
详见竞价文件 |
套 |
1 |
600000 |
2、项目概况: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与吉化招标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合作共建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吉化中油电子交易平台),该电子交易平台须满足全流程线上开展招标采购(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非招标采购(公开竞价和谈判采购)等采购业务,由符合上述需求的软件技术服务商进行电子平台的开发、建设、运维等工作。
采购需求单位可通过上述平台建立采购方案直接委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活动,采购范围涵盖物资、工程和服务等全部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须实现与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吉化招标中心)内部管理系统、支付银行、电子税票等第三方应用的对接,实现采购过程全流程电子化、规范化、信息化,实现全过程采购业务和相关财税银等业务与管理的有效管控和业务支撑,达到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降低相关参与方成本、有效规避经营风险,从而实现整合相关参与方资源,提高相关参与方竞争力的目的。
3、服务地点: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4、公开竞价采购范围:服务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配置电子平台系统,并在已成熟运行的电子平台系统上进行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基本功能开发及个性化定制,包括电子交易平台双门户界面、电子交易平台权限管理模块、采购人委托模块、采购项目审批与统计管理模块、公开招标模块、邀请招标模块、公开竞价模块、谈判模块、专家管理模块、评委抽取模块、项目电子归档等模块,以及与银行系统、税务系统等的接口开发。(详见附件一《阳光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规格书》)
*5、技术要求: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6、付款条件
按合同文本的约定,基本功能首期建设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详细要求,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服务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迟8周内完成基本功能的搭建,最迟10周内完成所有功能的搭建。
*三、参与竞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技术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竞标),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3)服务商须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有效证照复印件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服务商须具备系统软件的自主研发能力,并具备ISO9001、ISO27001管理体系认证,公安部三级等保认证资质,服务商须提供相关认证的扫描件。
3、服务商应具备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系统的开发及运维能力且具备连续运行5年以上的成熟的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系统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服务商须提供5年内,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进行招标电子平台系统建设的成功案例,至少3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联系方式。
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信誉要求: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竞价文件)。
四、采购方式: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打分法评审,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由评审小组对收到的所有服务商报价文件资格部分进行评审,资格评审合格的所有服务商报价经过竞价或谈判后,所有分项报价全部计入评审总报价,综合打分最高的服务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报价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竞价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2-04-29 09:00:00至截止时间2022-05-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按下述开户银行、账户名及账号按时存入竞价文件购买费用,并联系项目负责人领取竞价文件。汇款时注明“竞价文件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信息登记表发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jh_yuzhip@petrochina.com.cn,并联系024-81663077确认。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 户 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账 号:0802212009200065682
联系人:于志鹏
联系电话:024-81663077
3、竞价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竞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1日09时00分。
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与竞价的文件及相关承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后彩色扫描或影印,加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竞价服务文件未在开价前送达上述指定邮箱的,责任由竞价服务商自行承担。详见竞价文件。
5、开价时间2022年05月11日09时00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
六、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竞价服务商在提交竞价文件前,应提交不少于1.2万元人民币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按下述开户银行、账户名及账号按时在开价前成功交纳竞价保证金。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 户 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账 号:0802212009200065682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
项目联系人:于志鹏
电话:024-81663077
电子邮件:jh_yuzhip@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sprtc.com)同时发布。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1、代理服务费收取
1.1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费率参照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3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 (四舍五入,取整至百元)。
成交金额 |
物资类项目费率 |
服务类项目费率 |
工程类项目费率 |
100万元以下部分 |
1.500% |
1.500% |
1.000% |
100-500万元部分 |
1.100% |
0.800% |
0.700% |
500-1000万元部分 |
0.800% |
0.450% |
0.550% |
1000-5000万元部分 |
0.500% |
0.250% |
0.350% |
5000-10000万元部分 |
0.250% |
0.100% |
0.200% |
1-5亿元 |
0.050% |
0.050% |
0.050% |
1.2成交人最迟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无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人支付成功后请将支付回执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并电话通知。
1.3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收款信息: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 户 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账 号:0802212009200065682
行 号:102242000537
1.4举例:某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金额为6500万元,则应支付服务费为:
100*1.5%+(500-100)*1.1%+(1000-500)*0.8%+(5000-1000)*0.5%+(6500-5000)*0.25%=33.65万元*50%=16.83万元(四舍五入,取整至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