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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集团二级以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5:4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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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市属企业(集团):

为深入贯彻我市“十四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沈阳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在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二级以下(含二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为战略目标,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包容发展。按照我市及本地区、本企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深化国有企业集团二级以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不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的原则,分类分层推进,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二、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是坚持分类推进。竞争类企业要着眼于提高资本运行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通过市场化手段积极与非国有资本进行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推进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改制上市,推进一批同类资源企业整合重组,推进一批低效无效资产有序退出。公益类企业要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着眼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在重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等行业,规范引入各类资本,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保持国有控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是坚持分层推进。市属企业集团要科学定位各业务板块功能,制订业务板块发展规划。优势业务板块着力引入具有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培育优势业务板块上市;薄弱业务板块重点引入具有高匹配度、高带动性的战略投资者,促进集团补短板、强弱项;新兴业务板块慎重引入具有高成熟度、高引领性的外部投资者尝试拓展业务版图。区、县(市)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自身特色资源,吸引央企、省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它社会资本,发挥各类资本在资源、技术、机制、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作用,积极参与本区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开放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重点引进有资源、有渠道、有市场、有协同效应和领先优势的战略投资者,鼓励企业因企制宜,创新途径,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治理规范、实力雄厚的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企或外企等战略投资者,以及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财务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支持国有资本在重要领域入股非国有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传统支柱、高新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等重要领域,围绕做强主业和延伸产业链条,通过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以市场选择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对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中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四、重点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着力推动已混改企业在“引资本”的基础上“转机制”,把引进资本、资源和转换机制结合起来,做到以“混”促“治”,以“治”提“效”,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混改企业率先推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激发企业活力。把党的领导融入已混改企业治理各环节,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内部决策机制、选人用人机制、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董事会建设,市场化整体选聘经理层,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保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五、为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属企业集团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研究推进混改工作。组织所属企业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认真研究二级以下企业混改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混改工作计划,梳理适宜开展混改的二级以下企业名单,一企一策制定方案,并根据实际推动情况动态调整。

二是严格操作流程。市属企业集团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清产核资、评估定价、方案审批、产(股)权交易等改制程序和操作流程。除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外,其它子企业混改方案由集团公司审批即可。企业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公司增发等,要在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公开披露信息,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强化对国有资产流失责任的追究。

三是调查摸清底数。一是市属企业集团要对所属子企业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对2021年、2022年二级以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做出全面安排,填报国有企业集团二级以下企业拟混改情况调查表(附件1)。二是2017年以来,已混改企业情况进行调研,列出已混改企业名单(包括控股、参股、股权全部退出的企业),统计汇总股权结构、资产及经营情况、混改方式、公司治理情况,填报国有企业集团二级以下企业已混改情况调查表(附件2)。

四是建立国企混改项目库。市国资委将汇总各单位拟混改项目,建立国有企业混改项目库,制定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招商推介手册,利用市国资委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招商引资。相关调查表和企业情况简介(附件3)于3月31日前报我委企业改革处(邮箱:sy31290281@163.com)。

五是深化企业综合改革。结合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资产整理,提升盈利能力,吸引战略投资者,参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附件:1.国有企业集团二级以下企业拟混改情况调查表

          2.国有企业集团二级以下企业已混改情况调查表

             3.国有企业混改项目库企业情况简介




沈阳市国资委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