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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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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30日 财政部令第36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5月30日 财政部令第3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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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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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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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4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7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7号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勇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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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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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 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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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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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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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国资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9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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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8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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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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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国资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监局、国防科工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先后推出两批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并取得显著改革成效。试点推进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为使试点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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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8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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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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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企业改制 第三节 与关联方的交易 第四节 资产评估 第五节 国有资产转让 第六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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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9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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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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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规范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行为,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管理,维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稳定,防范国有单位投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有关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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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7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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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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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以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日渐加强,但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还有一些事项需要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对协议转让方式的批准 企业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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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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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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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 资 委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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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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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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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五大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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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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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境外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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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境外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0]81号 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融企业境外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境外国有金融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现就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国有金融企业)境外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金融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境外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充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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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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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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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8年6月30日) 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国有金融资本规模稳步增长,实力日益壮大,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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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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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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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6]122号 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股权管理效率,现就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健全和完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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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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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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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行为,促进国有金融资产有序流转,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文件,以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产权交易机构,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确认的产权交易场所,在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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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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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9〕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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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行为,明确进场交易相关流程,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国有金融企业是指国家可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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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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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财金[201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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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国有金融资产有序流转,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7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类企业。 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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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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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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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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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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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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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等中央文件要求,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科技和金融的深层次结合,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 (一)创新从事科技金融服务的金融组织形式。鼓励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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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4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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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金[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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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促进金融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加强财政部门对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做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办法》规定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程序,明确了财政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产权交易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明确、运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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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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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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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投资主体对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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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9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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