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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
2023年03月08日

一、本须知依据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沈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实施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适用于沈交所组织的动态报价及网络报名等产权交易活动。

二、参加动态报价及网络报名的有关各方均应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内容并严格遵守。

三、竞买人在意向受让登记或网络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所有登记及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联系方式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沈交所将以竞买人登记及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依据,出具各项交易相关文件。若因竞买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通讯方式不畅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可通过意向受让登记或网络报名成为竞买人,超过其民事行为能力使用网上服务的,其与沈交所之间的任何协议自始无效,这种情况一经发现,沈交所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及相应账号,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登记及注册的账号及竞价账号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使用竞买人账号进行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竞买人应使用高性能终端设备、高速稳定的带宽及安全的网络环境,保障网上操作顺利进行。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的相关后果,或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注册、报名登记、竞价或其他后果的,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竞买人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瑕疵声明、重大事项提示、《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及本须知等具体内容,务必详细了解、认真咨询项目情况,并严格遵守沈交所交易规则及本须知各项规定, 按照项目公告及本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保证金交纳、签署交易合同、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用、办理交割等手续。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了解标的全部情况,充分理解并认可项目所有公告内容,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及交易条件,竞买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有关情况、标的不符等为由拒绝承认竞买结果。项目在披露期间,可能发生项目内容变更、中止、终结等情形,竞买人须自行关注沈交所网站发布的信息。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关注沈交所发布的相关信息等导致竞买不成功或违约的,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竞买人必须按照项目要求,在公告期最后一日16时前,使用本人(企业)银行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达银行账户时间为准),如使用他人账户,则需双方至沈交所补充代付手续,否则视为交纳保证金不成功。因竞买保证金未及时成功交纳,竞买人账户将不予激活。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沈交所会将竞价平台的竞价用户名和密码发送至本人意向登记或注册登记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作为接收密码短信的唯一方式。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及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由于竞买人遗忘或丢失注册账户、竞价账户、密码的;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沈交所不承担责任,并有权中止、终结交易。

十、竞价方式

(1)竞价专场动态报价(多标的):项目披露期间即开始自由报价阶段,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可以对该专场内所有标的进行报价,但一份保证金只能对一个标的进行最高报价,即竞买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个数不能多于所交保证金的份数,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一旦成交后交易系统将自动终止对以后其他标的的报价。

(2)竞价专标动态报价(单标的):项目披露公告期间即开始自由报价阶段,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取得意向受让资格后,仅可对该标的进行报价,并须在动态报价期间报出底价。

十一、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阶段,即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自由报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底价),即为有效报价。

(2)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不低于1分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标的的买受人,该标的报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该标的报价活动结束。当竞买人为最高报价人时,系统不接受其再次报价。

动态报价采取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

十二、竞买人如竞买成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成交价款和相关交易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报价格及项目披露公告规定的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一并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竞买人承诺保证金用于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结算,并同意沈交所将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

竞买人如未竞买成功,则竞买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径返还。

十三、竞买人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竞价全程不报有效价格且所有竞买人不报有效价格(竞价专场动态报价除外);

2)竞买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时间将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支付到沈交所指定账户。

十四、标的成交后的交割、变更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与转让方及其他有关方根据公告及合同约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沈交所不代扣代缴有关各方应缴纳的税费。

十五、竞买人承诺并同意,对自身在竞价系统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等非法信息,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干扰或攻击网络服务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沈交所有权对违法行为作出独立判断并立即取消账号服务。

十六、凡不单独制定报价须知的动态报价项目,均适用本须知。

十七、本须知由沈交所负责解释。

十八本须知自2019年3月1日起试行。


本次动态报价交易基本内容: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

保证金:

每次最小加价金额:

自由报价阶段开始时间为:2019年月日时分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为:2019年月日时分

限时报价周期:

意向受让方完全充分理解并认可项目所有公告内容,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及交易条件全部内容,自愿参加竞买,并承诺接受沈交所交易规则及本须知的约束。







                 竞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