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title}}

一、协议的订立与生效

1、欢迎注册使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上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本协议由您/贵机构与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依法订立,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平台合规运营及您/贵机构的合法权益。您/贵机构注册前,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

2、 自您/贵机构点击“注册”或实际使用本平台服务起,即视为您/贵机构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意向受让(承租)承诺书》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 相关交易规则 ,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协议即时生效。

3、本平台保留适时修订本协议或各类规则的权利,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 变更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贵机构,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或在公告明确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您/贵机构在生效之后继续使用本平台,即表示您/贵机构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若有异议,请停止使用。

二、账户注册与管理

1、您/贵机构承诺,确认在本平台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时,应当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备上述主体资格,则您/贵机构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您/贵机构注册账号过程中 须立即进行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通过后即为最终注册成功。您/贵机构应如实填写注册信息,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合法,提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注册失败或永久冻结账户。如本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您/贵机构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不完整或超过期限的,有权向您/贵机构发出要求改正、删除的通知,否则本平台有权中止、终止对您/贵机构提供平台服务,本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贵机构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3、每个自然人或机构仅允许注册一个永久账户,注册成功后应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仅限您/贵机构使用, 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使用完毕及时退出登录,以防信息泄露。由您/贵机构因账号管理不当,导致后续所产生的任何风险,由您/贵机构自行承担。

4、您/贵机构了解并同意,有义务保持提供的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因通过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贵机构取得联系,导致您/贵机构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贵机构完全独自承担 。如有联系方式变更或需要更新的,您/贵机构应按照本平台的要求 在报名前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贵机构自行承担。

5、您/贵机构承诺,实名认证后的账号在本平台所有的操作行为,均视为本人/本机构的真实意愿,不得以任何借口否认系本人或者本机构操作之行为,否则由您/贵机构承担一切后果。

6、您/贵机构承诺填写的银行账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应与您/贵机构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因您/贵机构银行账号填写不合规、变更账号未及时更新信息等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款项无法正常到账、延迟到账、被退回以及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纠纷或法律责任,均有您/贵机构自行承担,与沈交所无关。

三、服务内容与使用规范

1、通过本平台,您/贵机构可以报名参与沈交所交易项目(线下报名项目除外),资格审核通过并且保证金按照规定到达指定账户即成为意向受让方,按照项目公告中的竞价方式参与后续流程。

2、您/贵机构在本平台参与报名项目过程中,会 明确服务费收费标准 ,如成为最终成交人,您/贵机构承诺按此标准向沈交所交纳服务费。沈交所按照您/贵机构填写的发票信息开具发票,可在报名历史中自行下载。

3、您/贵机构在本平台参与报名项目过程中,会 明确告知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请您/贵机构按照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账。

4、您/贵机构在本平台报名参与的项目审核进度均在报名历史中可查,您/贵机构可登录平台自主查询,以便及时、准确的获取审核进展情况及相关详细信息, 本平台不另行单独通知。

5、您/贵机构承诺,本平台有权应相关部门(包括公安、司法、纪委、审计等)的要求,向其提供您/贵机构的用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等必要信息。如您/贵机构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平台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向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身份信息。

6、使用本平台时,您/贵机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及本平台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承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对本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否则本平台有权冻结您/贵机构账号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违约条款

您/贵机构通过本平台网络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承诺遵守沈交所 《意向受让(承租)承诺书》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 相关交易规则 ,已经了解标的全部情况,充分理解并认可项目所有公告内容,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及交易条件。

本人(机构)承诺如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同意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1、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承租)方时,本人(机构)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2、在竞价程序中包括本人(机构)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3、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资产转让/租赁合同的;

4、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提交材料有不实、虚假及伪造变造的;

6、项目成交,不在交割前向沈交所支付服务费用的;

7、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五、免责声明

1、由于您/贵机构账号密码保管不当导致资料泄露的,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2、您/贵机构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造成不能通过认证或遭受任何其他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3、您/贵机构通过非正常方式通过实名验证,本平台发现后冻结账号,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您/贵机构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4、您/贵机构因转错对应项目的专属保证金账号导致报名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5、您/贵机构报名时应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受让/承租资格,因资格不符合项目要求导致报名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6、竞价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竞价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本平台不承担责任,并有权中止、终结交易,并有权取消或择期重新或继续组织竞价活动;

7、您/贵机构使用的报名或者竞价设备、网络环境等因素,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8、交易过程中,您/贵机构应自行评估风险,所有风险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六、风险提示

1、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以及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您/贵机构一定的影响,您/贵机构须审慎考量由此导致的风险。

2、项目公告中对标的无法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其范围、内容、现状、瑕疵等,您/贵机构应自行充分了解、确认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根据交易规则,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的,必须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直接受让(承租);

4、您/贵机构应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设备或网络故障以及自身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相应风险;

七、其他

本协议解释权归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

{{ confirmText }} 取消